⒈ 受征召服勞役。
引《元典章·兵部三·蹉打船只》:“各處提調官送少壯人丁應役,毋令老幼不堪之人充應。”《清史稿·禮親王代善傳》:“太宗 以祀事后至,言 界凡 方筑城,民應役,宜急衛(wèi)之?!?/span>